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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


为加快实施我市乡村产业振兴行动18项工程,确保到2025年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农产品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延长乡村产业链条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

1.加大财政、税收、贷款支持力度,推进技术创新,增加精深加工产品种类和产品附加值,扶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左右。

2.积极引进和培育大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10家以上,引导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30处,推进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用和“生产-加工-产品-资源”循环发展,做优“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

3.支持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初级加工设施建设。

4.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区域性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培育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5处,创建1-2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园。形成粮油种植加工、兽药饲料生产、乳制品生产、特色农产品加工等年产值过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争创1-2个国家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实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1.深化农产品市场网络布局,完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民菜店)三级农产品市场建设,推进大型公益性一级批发市场建设,优化便民零售终端布点。

2.培育壮大新型农产品销售主体,发挥产销联盟作用,推进大型零售企业与农户、基地对接,深化“菜篮子”直通车直销配送模式,直通车达到200辆,服务社区点达到800个以上,实现从田间地头到餐桌产品直供“2小时即时达”供应链。

3.构建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国家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2处。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村级仓储保鲜设施达到400个。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配送”等模式,推进“净菜进城”,农产品综合冷链流通率达到50%。

4.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构建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打造2个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培育农村电商示范镇15个、示范村70个。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幅不低于25%,总额突破6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物流办、国网济南供电公司)

二、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增强综合能力支撑

(三)实施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与村庄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推进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棉花)生产保护区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10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275万亩,重要农产品(棉花)生产保护区10万亩。

2.加快推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升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落实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5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四)实施农业设施装备提升工程。

1.以建设现代化智能温室、日光温室、标准钢架大棚等为重点,新增现代高效农业设施面积10万亩,不断提高现代高效农业设施比例。

2.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建设,提升植保防控装备现代化水平。

3.加强农机装备建设,优化农机具配置结构,推动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全省“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县创建,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

4.以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为重心,分步骤、分层次推进全市智慧农业应用。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1处,打造100处以畜牧业、种植业和农机装备等智慧农业技术集成推广为重点的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口岸物流办)

三、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产业综合效能

(五)实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

1.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市全年粮食总播种面积稳定在721万亩以上,综合产能保持在56亿斤以上。

2.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现代蔬菜、水果、畜牧业发展,建设10处万亩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100处千亩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打造200个果蔬标准化园区,培育300个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扶持50处渔业标准园及休闲观赏园,蔬菜产量和肉蛋奶总产量稳定在650万吨和100万吨以上,提升菜果肉蛋奶鱼等重要“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商务局)

(六)实施十大农业特色产业振兴工程。

1.坚持“精品园—示范区—核心基地”并行,亮点打造和规模扩张并重,建设百亩精品园30处、千亩示范区30处,设施先进、装备精良的产业核心基地达到50万亩,辐射带动100万亩。

2.完善产业链条,建设初加工及精深加工等配套设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0家,建立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开发相关文创产品,将十大产业打造成为泉城农业的顶级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1.以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标准,研究制定济南市北方种业之都战略规划。

2.做好平阴玫瑰、莱芜黑猪等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开发、利用,借助省级以上协同创新育种平台,建立“公司+研发平台+研发团队”协同创新机制,引导种业企业成长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3.依托粮食和蔬菜两个国家级展示示范评价中心平台,加快引进国内外种业龙头企业总部,推进植物基因编辑中心和小麦核不育系培育中心建设,提升奶牛、生猪、SPF种鸡种质研发创新能力,打造1处种业总部经济聚集基地,“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育苗能力1亿株以上的蔬菜集约化育苗行业龙头达到5家,国内一流的畜禽良种领军企业达到5家,将我市打造成为良种研发生产核心地、种业龙头聚集地、世界良种交易集散地,建设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北方种业之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八)实施产业园区创建工程。按照“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构建产业园、镇、村一体化产业平台,打造国家、省、市三级梯队争创体系。

1.围绕优势产业,创建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3个。

2.围绕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创建5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

3.围绕传统手工业、传统食品业、传统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500个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打造工程。

1.以省会近郊乡村旅游圈为重点,围绕“南山北水”资源禀赋,集中开发市南部山区乡村旅游集聚带和黄河沿线都市农业风情带,构建农业旅游文化“三位一体”发展机制。

2.推进田园综合体等一二三产业融合载体建设,着力打造20条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线路以及20家市级以上田园综合体。加快文旅小镇、郊野公园、共享农庄等农旅场所建设,打造10处特色民宿聚集区,实现以山岳游、滨河游、田园游、温泉游为代表的省会四季乡村旅游,全市乡村旅游年收入达到500亿元。

3.建立区县轮办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长效机制,常态化举办中国(平阴)玫瑰文化节、花博会、都市农产品博览会等农旅农事节庆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十)实施社会化服务业提升工程。

1.推进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建立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规范服务组织名录管理。

2.加快推进农业机械作业、土地托管、农资供应、产品营销、农村邮政快递配送等农业生产服务业和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乡村生活服务业多元化、市场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提供公益性服务。

3.推进整村、探索整镇土地集中流转模式,推动大田作物全程托管,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全市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60%左右,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达到5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五、推进绿色生产,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实施绿色生产兴农工程。

1.深化耕地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四增四减”,建设绿色发展核心示范区10处,全面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化肥、农药平均施用量分别下降6%和10%以上、利用率分别达到40%和45%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2.完善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病虫害预警防控体系,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有效防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二)实施农产品质量品牌引领工程。

1.依托农产品质量追溯、农资监管、监测数据智慧化监管三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追溯基点和基层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和投入品管控,严格实施农药兽药经营许可制度。全市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有效用标总数保持在1400个以上。

2.完善“1+10+N”品牌建设推进体系,培育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50个左右,做大做强“泉水人家”全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六、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增强乡村产业内生动力

(十三)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构建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1.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0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和10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00家和10家。

2.鼓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运转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分别达到8000家和400家。

3.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家庭农场达到5000家。

4.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加快打造链条完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实施乡土人才培强工程。

1.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科技人员、“田秀才”、“土专家”、农村青年深入乡村创新创业。

2.落实乡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直评直聘政策,加大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力度。

3.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和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相关政策。评定新型职业农民初级、中级技术职称400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

(十五)实施农业科技支撑强化工程。

1.优化提升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2.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创新、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

3.优化资深专家、首席专家、执行专家梯次搭配的基层农技创新推广队伍。全市农业专家队伍稳定在100人以上,培养引进100名农业推广人才,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七、强化政策支撑保障,激活乡村产业发展要素

(十六)实施财政金融支农兴农工程。

1.建立乡村产业振兴财政资金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扩大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和规模。

2.推动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做好乡村产业振兴重大项目库建设,争取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

3.支持工商资本下乡,完善工商资本下乡优先扶持目录和负面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中国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

(十七)实施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工程。

1.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稳步扩大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推广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

2.规范实行大灾保险,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

3.围绕重点产业培育,探索开展地方特色保险险种,落实地方特色险种奖补政策,推动特色保险“一县一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莱芜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八)实施农业用地支持保障工程。

1.涉农区县应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挖潜指标,保障农业项目用地,实行规划“留白”机制,在涉农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每年安排不低于涉农区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的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2.落实国家和省设施农用地政策。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探索推广农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点状”供地模式,用好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政策,全面盘活利用现有闲散土地,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民宿、乡村旅游等业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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